标题 | 2017深圳宝安区政务服务局甄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甄选10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和人数 (一)岗位名称 初级专业技术岗9名 辅助管理岗1名 (二)劳务派遣人员条件 1、专业技术岗 (1)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个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辅助工勤岗 (1)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个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甄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填写《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材料进行扫描,发至邮箱:bazwfw@baoan.gov.cn(标题请备注姓名+***岗位劳务派遣报名,并以电话或短信确认的形式通知报名人员笔试时间等)。 3、报名材料电子版: (1)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4、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如有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签订劳动合同 1、派遣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局工作。 2、薪酬待遇。以劳务派遣方式,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甄选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局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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