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 |
教师 |
副高及以上 |
整形外科学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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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3. 从事整形外科工作,在本专业基础和临床方面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三篇以上者,优先考虑。 |
联系人:朱老师 025-86677870;邮箱:631482059@qq.com;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艺术楼106室;邮编:21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