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瑞昌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瑞昌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市人才的合理流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全市各部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教育、卫计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2017年需要安置的江西省统一招募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2015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2、年龄为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无计划外生育;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在编在岗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至2016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选调岗位:市社保局退管中心、市公共就业局、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等单位共4个岗位。专业要求为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选调方法:笔试、考核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 (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18日上午9:00—下午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咨询电话:18370295130。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瑞昌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4、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200分, 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和《写作》(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计划数的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拟选调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后,正式填写《调动审批表》。拟调动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调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指使、纵容他人舞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考试选调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调动资格等情形的拟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 3、欢迎社会各界对考试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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