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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主管单位: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2、招聘单位: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 3、拟招聘岗位:环境监察二大队工作人员1名 应急大队工作人员1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没有受到过刑事治安处罚;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范围: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等化学类相关专业; 5、年龄在30周岁以内。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至:gx20050015@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5日。 2、审查:本单位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即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笔试地点: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4:面试:采取直接交谈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考查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 5、聘用:通过笔试及面试者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6、待遇: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2700元/月,在职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均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基本工资的80%执行。其他待遇参照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 联系人:钟超莉 联系电话:0770-2836436 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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