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泰州市靖江市招聘委农工办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中共靖江市委农工办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岗位:“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平台操作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本市户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⑶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3.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3日下午2: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5楼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参加笔试、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面试按百分制评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委农工办所属部门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靖江市委农工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180719 8029215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中共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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