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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35号)等文件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等程序,拟聘卢瑶等9人为广西检察官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10月31日至11月8日。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欢迎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如实反映情况。书面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3号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部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0771—5506189)或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处(电话:0771—550630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广西检察官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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