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珠海市保密技术保障局选调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名额 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工作岗位 在市委办管理的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工作。岗位一:保密技术检查与涉密载体销毁等工作;岗位二:电子政务内网运维管理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在编在岗满1年(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日)及以上。 (四)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安全、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 (六)以下人员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请填写《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bzzx@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工作人员+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17时30分。 咨询电话:岗位一2113150,岗位二2118585。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沟通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与所在单位沟通考察,提出选调初步人选。人选达不到我办相关要求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五)跟班学习 选调初步人选在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跟班学习。 (六)考察 我办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及办理程序 根据跟班学习期间的表现以及个人档案核查结果,我办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网站和市保密局网站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托人说情打招呼的;原单位不同意选调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六、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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