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保障红树林保护和管理,现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4人,其中: 1.宣教科、执法科、办公室共招聘3名人员,专业范围:公共管理、中文、法律、计算机、建筑等相关专业。 2.科研室共招聘1名人员,专业范围:生物、生态、海洋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打包压缩电子档至同一文件夹,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gxblhk@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新基村凤凰大道管理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3392080。 (二)资格审核 1.由管理处办公室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2.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名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由管理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防城港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管理处办公室电话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工作能力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现场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答辩统一使用结构化面试评分表。 3.总成绩构成。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职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若进入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进入拟聘用人选范围的人员,体检工作由管理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顺延。 六、考察 个人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或综治办)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送审,如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者主动放弃,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顺延。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管理处提出拟聘用人选方案,报市海洋局党组同意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聘用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防城港市海洋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 本通告具体事宜由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7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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