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南通市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如东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特勤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大型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特勤队员31名; 岗位(二):特勤队员30名; 岗位(三):驾驶员9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公安事业; 3、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 报考岗位(一)、岗位(二)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1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报考岗位(三)的必须持有机动车A1驾驶证,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11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出生),身高可放宽至1.65米(含)以上,报考岗位(三)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公安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如东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掘港镇幸福路16号)三楼会议室。 3. 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三)的人员还必须提供A1驾驶证。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两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三)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制发准考证,参测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青年二组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平均分低于50分或有一项低于35分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将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通过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人员成绩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体能加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如东人才网和如东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zwgk.zgrd.gov.cn/gaj/index.html)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政审 政审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人才网、如东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体能加试):(1)应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如东县范围内。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拟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被聘用人员与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均工资(含基本工资、特岗津贴、考核奖等) 3500元/月左右,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驾驶员在享受特勤队员待遇基础上每月可享受适当岗位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3-84158402(如东县公安局监察室) 七、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4155803。 附:《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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