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的、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分别在杨浦区和浦东新区设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200亩。目前,共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12000多人。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辅导员岗位,8名(含3名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聘任条件 (一)基本聘任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 3.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知识背景和职业能力。 4.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者视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二)少数民族辅导员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和汉语进行交流; 3.乐于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它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或与我校所设专业一致; 2.有一定的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者; 3.具有博士学位者。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可登录21世纪人才网和我校校园网(http://www.shiep.edu.cn)辅导员招聘公告,将《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统计表》和本人简历电子稿发至邮箱:dlfdyzhaopin@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或面试通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核 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考试或考核。 5、学校审核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 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dlfdyzhaopin@126.com 联系电话:021—35303721 监督电话:23116673 上海电力学院 2017年11月9日 附件: 1、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 2、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辅导员应聘信息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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