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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附件 |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7816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8030 |
报名时间 |
2017年11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报名方式 |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灵桥路190号703室 |
资格审查 |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紧缺岗位(如麻醉医生岗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
准考证 |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11月20日在宁波商务网(www.nbfet.gov.cn)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2日至23日期间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
笔试内容 |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由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nbcom.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
资格复审 |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邮件发送方式报名的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
面试内容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