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江门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招聘法律专员启事 |
内容 | 江门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经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是一家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建平安家庭”为服务宗旨的社会组织,服务覆盖全市三区四市。机构自成立至今已承接省、市各类公益服务项目数十个,服务涵盖妇女维权、创建平安江门、社区宣传、关爱贫困家庭、亲子教育、夫妻关系调适等方面。 本机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在江门地区已形成独特的公益品牌和服务口碑,受到了全省的关注,曾被江门市委市政府授予2013年度和2015年度“十大优秀服务窗口”殊荣;2014年获省妇联颁发“优秀个案管理奖”、“优秀工作人员奖”;2013-2014年获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李嘉诚基金会颁发优质管理项目奖;2016年获江门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妇女工作项目创新奖,2017年度获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因中心发展需要,现招聘以下人员,期待有志之士加入我们。 一、招聘岗位 法律专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妇女维权类工作,及时、准确回应求助者的需求,并综合运用法律知识为妇女群众提供合适的跟进服务; 2.管理对外宣传平台,定期撰写新闻稿和收集信息发布,并分析宣传运营效果; 3.参与机构公益活动、宣传推广的策划、组织等工作,协助中心推广服务,提高群众的认知度; 4.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文书工作。 三、应聘要求: 1.全日制法学类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本科,能听说粤语;条件优秀可放宽至大四学生; 2.对妇女儿童服务相关法律及福利政策有一定了解,有妇女儿童类或法律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与设备,熟悉操作新媒体平台者优先考虑; 4.热心公益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耐心细致,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文书能力; 5.有C1以上驾照; 四、工作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常安路中山公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五、薪酬待遇及其他福利: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大四见习生面议); 2、薪酬2500-3000元,另有证书补贴、午餐补贴、高温补贴、年度绩效、节日补贴等;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8:30-12:00; 4、购买五险一金、商业意外险; 5、上岗时间:2017年12月。 六、应聘须知: 1、有意者可以将个人简历投至qiaoxiangfalv@126.com,邮件标题处写上“应聘法律专员+姓名”,合则约见。简历资料只用作招聘使用,有关资料将会在三个月内销毁; 2、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17年12月5日; 3、若有咨询,请于工作时间致电刘小姐0750-3273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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