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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队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名额1名; 2、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在龙华镇圩街居住,具有A2以上汽车驾驶证,具有参军当兵经历的优先考虑; 4、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镇政府加班工作节奏;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12月13日前,本人携带参军当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工作照、《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到龙华镇政府组织办进行报名。 2、面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龙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4、录用: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试用手续。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9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含购买社保)。 四、联系方式 陈镇东 联系电话:7361777 附件:个人基本情况表 龙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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