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福建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文件精神,通过发布公益性岗位征集,经研究,决定招聘4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5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或求职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戒毒康复人员等,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各用人招聘单位。 (四)有关要求 1.报名资料:二寸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见附表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审核。 3.资格确认: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走访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确认,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1以上的,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方案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县劳动就业中心 7222245 各招聘单位(详见招聘信息表) 监督电话:7222150 附件: 1.2017年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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