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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贵州麻江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启事
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医院人才队伍,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麻江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4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近三年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本州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可放宽至满1年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12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加分考核
    加分考核累计最高封顶加分为10分,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及以前。
    1.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每增加1年加0.5分,最高加5分,须提供工作证明、工资发放清册(每年首尾1、12月清册)和聘用合同。
    2.获得护理专业个人奖省级及以上表彰一次加5分,州级一次加3分,县级一次加1分,最高加5分,须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
    3.到具备三级及以上医院专科进修的加2分,须提供进修结业证、合格证。
    4.取得护师资格加1分,主管护师资格加2分,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2017年通过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单。
    5.抽调参加禽流感防控每次加1分,最高加2分,须提供州级及以上卫计部门抽调文件。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八、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聘用审批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九、待遇
    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一)薪酬待遇等方面与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举报监督电话:3881827、2622452)。
    十一、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麻江县人民医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麻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麻江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职位表.xls
    2.麻江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加分考核申请表(护理).docx
    3.麻江县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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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8: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