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个招考岗位的面试人员,因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153990004017岗位,笔试成绩有重分增加1人进入面试。本次实际招聘17人,共计35人进入面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5日(星期五) (二)面试地点:云南省民政厅6号楼3楼(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候考室:3楼6会议室(两个组人员划片就座候考) 休息室:2楼多功能会议室。 面试考场:3楼1会议室(第一组)、3会议室(第二组)
(三)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程序和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开始前1小时(上午7:30前,下午13: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时未能到达面试地点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面试人员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一个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 (三)进入面试人员如放弃面试资格,请于12月13日12:00时前向云南省民政厅人事处书面说明情况。因面试人员放弃资格致使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咨询电话:0871—65731330(省民政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5731403(驻厅纪检组)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云南省民政厅 2016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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