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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街道消防安全监管力量,切实有效地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管理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消防管理员1名,负责海龙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消防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有消防兵或当兵经历优先聘用。 7.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消防管理工作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海龙街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14日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12月14日至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三楼309室(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联系人:涂芬,电话:81522426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海龙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考试时间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附件:海龙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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