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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规定,根据2017年7月27日市人力社保网公布的《重庆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2月14日-12月 2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北四支路6号信一金典4楼。 通讯地址(邮编):400020。 电话:(023)67755915。 联系人:陈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人事处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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