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贵州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的规定,结合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司法所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编号见附件3)。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限遵义市户籍;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在153cm(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含)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26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符合岗位要求者(见附件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274会议室,联系电话:0851—28954202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近期蓝色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及该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另需填写《2017年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1); 5.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于2018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27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新蒲新区人民政府网站、遵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微新蒲”和“礼仪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3.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新蒲新区人民政府网站、遵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微新蒲”和“礼仪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的2个工作日内向遵义司法局新蒲分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查分,查分只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不查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新蒲司法局新蒲分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954202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 0851-27695034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28659141遵义市新蒲新区纪工委 遵义市司法局新蒲分局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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