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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10月13日发布的《浙江交响乐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20日到12月 28 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省文化厅人事处) 通讯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省文化厅人事处) 邮编编码:310007 浙江交响乐团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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