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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2017年12月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因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援助中心文员,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法律援助中心文员
    (二)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掌握摄影技术,数码相机及配套设备的应用技巧等专业知识,且能熟练使用PowerPoint、Photoshop等计算机应用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6.具有摄影工作经验,美术设计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数量:1名。
    (四)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璧泉街道金剑路224号,红宇大道与金剑路交汇处农商行旁边,电话:13883261382、41600655,联系人:王女士)
    (二)资格初审
    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初审。
    提供资料
    1.《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求职登记表》;
    2.户口簿(本人页、主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
    6.近期照相作品10张。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考核组命题,考生进行场景试拍(摄像、照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由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通知,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四)笔试
    笔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6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笔试;若笔试比例达不到1:6,则考生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五)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自备PPT稿件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录取者与劳务派遣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统一调配工作。
    四、待遇
    报酬:1800元/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解决差旅费。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到重庆市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璧山区伟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883261382,023-41600655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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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9: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