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四川成都市温江区第五人民医院招聘13人公告 |
内容 | 一、招聘岗位 医护助理10人,工人3人 二、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与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第一次签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基本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组成,其中中专学历基本工资2200元/月,大专学历基本工资2300元/月、本科学历基本工资2400元/月。 2.聘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医护助理年龄在30岁以下,男性工人年龄在55岁以下,女性工人年龄在50岁以下;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分、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登录www.wjrc114.com进行网上报名或在温江区南巷子1-9号进行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据的本人及近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3张。已就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由成都市温江区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考试。 (二)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名额(可按报名情况进行缩减)的1:3确定面试人员。满分为100分。 注:面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聘用及待遇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人员管理 1.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考核由成都市温江区第五人民医院局负责。 2.合同管理由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第五人民医院负责全程监督,防止杜绝不正之风。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 2.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温江区第五人民医院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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