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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5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交警大队丹城中队; 2.岗位名称:协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2018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4.男性; 5.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交警大队(大徐新凉亭)三楼31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5857014。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856062。 象山县交警大队丹城中队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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