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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携带资格复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1月17日(周三)上午9:00—11:30到相应报考单位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打印)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原公告附件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社保缴费记录单(盖章)原件1份。 三、资格复审地址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玉环市财政局907室人事教育监察科(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 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坎门渔港开发中心305室(坎门街道西头1号)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原玉环盐场(干江镇垟坑村附近) 玉环市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市住建局522室(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 玉环市房地产测量队有限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人事监察室三(玉城街道玉兴东路98号) 浙江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大麦屿街道大麦屿口岸大楼417室(海峡两岸交易中心) 四、面试时间为1月20日(周六)。其他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入围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玉环市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玉环市房地产测量队有限公司 浙江大麦屿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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