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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鹿寨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2年8月31日(含本日)至2000年8月31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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