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档案整理、文书处理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2、负责车辆管理。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岗位招聘条件 文秘类: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的操作;居住在黄埔区辖内者优先考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 车辆管理员:35岁以下,3年以上驾驶经验,有良好的驾驶记录,退伍军人优先考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 三、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1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下载本公告附件《报名表》,填妥后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均为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pswjbgs209@163.com)。 五、录用办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择优录用,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通知面试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详见附件2): 1.本人签名确认的《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