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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委办〔2011〕90号),宁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17〕245号),经笔试入闱,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聘用陈丽霞等18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苹 屏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周琨、郑少玲 屏南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陈如月 屏南县医院:张晓英、熊泽鹏、章雨洁 屏南县中医院:陈锋 屏南县精神病医院:黄凯 屏南县古峰社区服务中心:苏川敏 屏南县棠口卫生院:吴艳华 屏南县屏城卫生院:张之莺 屏南县熙岭卫生院:张美丹 屏南县代溪中心卫生院:韦忠兴 屏南县岭下卫生院:陈锦峰 屏南县寿山卫生院:詹雯馨 屏南县长桥卫生院:包章栋 屏南县甘棠卫生院:吴小萍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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