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8人) |
内容 |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我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咨询部门及电话:组织人事科(022)24586584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备案的招聘计划,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6在招聘单位网站(www.geothermal.cn)公布。 九、公示与备案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九)备案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上报局审核,并由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十、聘用 公示及备案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接受局和招聘单位纪委全程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22)83635076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2018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地质勘探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考人员必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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