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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都匀市社会面治安防控力度,增强都匀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力量,都匀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招聘辅助人员60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适当放宽标准进行录用: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的男性,热爱、能够胜任公安工作,身高1.68cm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过公安工作、退伍士兵及居住地在都匀市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月26日8点30分起至2月5日17点止。 3、报名地点:都匀市公安局7楼707室(毛尖大道48号)。 4、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上述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填写都匀市公安局招录登记表(请自行打印)。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经面试、培训、考核、政审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社保980元全部由单位缴纳(含个人需缴纳部分)。 四、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用工合同。 联系电话:0854---8222051 都匀市公安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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