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8年1月31日
 三、体检集合地点: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大楼门口(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55号)
 四、集合时间:2018年1月31日 上午08:30
 五、体检费用: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其标准按实际抽取的体检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暂按800元预备费用)。
 六、注意事项:
 (一)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一张。
 (三)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一晚(1月30日)不吃油腻食物且在晚上9点之后不进食(水)。体检前(1月31日早上)不吃早餐、不喝水、不排小便、空腹接受体检。
 (四)1月31日8:30至体检结束,参检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参检人员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体检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体检区域。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系近视眼的,请自行带上框架式眼镜参加体检。
 (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电话:0817 —2318842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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