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四川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龙马潭区分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龙马潭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技术工作人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报名—初审—考试考核—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需将本人的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以及本人简历等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发送至邮箱326495958@qq.com。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240号5-3(原龙马潭区老法院)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15日 (三)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试考核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进行复审,复审入围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并进行面试,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薪酬待遇按我局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龙马潭区分局,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2621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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