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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年连云港市公安局监察协作特勤招聘简章
内容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协作特勤队员9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监察协作警务辅助工作;
    2、责任心强、坚持原则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限本市户籍,中共党员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监察协作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90名,其中女20名)
    1、监控值守特勤(10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计算机、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及相关音视频、图文处理等软件,并能够适应加班或值夜班等工作需要。
    2、留置陪护特勤(77名):武警、解放军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要求。
    3. 驾驶员(3名,男性):具有 a1以上驾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服过兵役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后办公楼503室,联系电话:81860275。
    报名时请携带《监察协作特勤报名表》(打印件)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毕业证书(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岗位能力测试。依据岗位类别设置笔试、体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 监控值守特勤: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 留置看护特勤:进行体能测试,考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4*10米往返跑),每个项目为25分,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 驾驶员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面试。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监控值守特勤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5、留置看护特勤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2、驾驶员岗位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体检。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计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复审。遇有弄虚作假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招聘程序中,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个环节的结果在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年薪5.3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取消相关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9、(0518)81860139。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永泰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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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7: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