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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2月26日至2000年2月26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聘用职位 本次招聘警辅职位 39名,其中指挥中心2名、刑侦大队2名、治安管理大队1名、看守所1名、巡特警大队25名、新安江派出所4名、梅城派出所1名、大同派出所1名、交警大队行秘科1名、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1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 2.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号市公安指挥大楼一楼。 3.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2张;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聘用事项: 经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并按招聘职位分别派遣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等部门工作。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相关补贴。 咨询电话: 64702303 建德市公安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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