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所属13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月28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12日09:00至3月16日12:00。 2、网上缴费:2018年3月12日09:00至3月16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18年3月28日至3月31日。 4、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8年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我局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年3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系统内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28-61884542;监督举报: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028-86698257)。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中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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