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管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排水行业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 5 日9:00—3月 12 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 选择进入“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3月13日9:00—3月14日16: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3月15日9:00—3月15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6时。 4、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3月19日12: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城管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城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892738、87191131 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智慧城管中心,联系人:顾家骅,联系电话:87175506,地址:甬港南路180号。 2.宁波市市政管理处,联系人:金晶波,联系电话:87191142,地址:解放南路208号12楼。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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