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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岗位人员若干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主要协助民警从事110接处警、外来人口管理、视频侦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协辅警工作,严守工作秘密; 2、 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 大专(含大专在读)及以上学历; 4、 户籍地不限; 5、 熟练操作电脑,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安排。 二、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2018年03月01日-0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 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办事大厅内(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55号); 3、 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 三、其他相关规定 1、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2、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年收入4至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3、 工作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 4、 本公告由龙观派出所负责解释; 5、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88154800。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 201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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