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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刘继莲等5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干部群众如对以上人员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以上人员不符合考核招聘的情况,请于3月9日前,以真实姓名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组织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什邡市委组织部电话:0838—8220113,地址:什邡市亭江东路34号市委4楼,电子邮箱:sfzzbzzk@163.com。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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