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安徽阜阳太和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精神和太和县人社局、编办、卫计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太人社发〔2017〕539号),经研究,现就太和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其中: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63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12名。具体招聘信息于2018年3月1日起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www.taihe.gov.cn)、健康太和官微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健康太和官微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报考中心卫生院的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卫生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应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健康太和官微上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约聘用。 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县级医院统筹管理,与其建立人事关系,并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签订三方聘用合同,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按规定落实岗位及工资待遇,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相关政策待遇,县级医院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其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励惩戒等日常管理,县级医院监督指导。新招聘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在岗服务满5年后(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培训时间不计算在内),达到县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使用标准,根据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择优选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管理,本人愿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继续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内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按规定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内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卫计委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1、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38005(县卫计委人事股);2、监督电话: 0558-8699271(县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太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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