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上半年贵州岑巩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制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岑巩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根据《关于岑巩县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岑机编字﹝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60名 (具体招聘岗位祥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8年3月15日 (9:00——12:00) ;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 。 (2)时间:2018年3月16日(9:30——12:00) ; 地点: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 广场 。 (3)时间:2018年3月21日(9:00——12:00) ; 地点:贵阳中医学院体育场(贵阳市市东路50号) 。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县人民医院“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除养老待遇执行现有政策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人事科办公室); 13595599857(杨勤 人事科主任); 15186913230(涂慧人事科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13885591887 (邓金清 副科级纪检员兼党办、监察纠风办主任) 岑巩县人民医院 2018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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