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麻江县公安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强加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麻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一次性招聘公安辅警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谷硐派出所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宣威派出所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坝芒派出所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辅警3人; 麻江县公安局贤昌派出所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警犬中队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新闻中心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谷硐片区中队辅警1人(驻地谷硐镇); 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威片区中队辅警2人(驻地龙山镇); 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执勤组辅警1人(抽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杏山片区中队辅警1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辅警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5、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近视、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至30周岁;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3、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麻江县二中,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摸高,女子800米、仰卧起坐;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8年3月30日至4月5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政府开发性岗位,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临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按照《麻江县公安局辅警等级化管理方案》执行待遇晋升;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麻江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5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