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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夯实社会建设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7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熟悉并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四)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东城区城镇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东城区及东城区周边的其他街道(东城区周边的其他街道原则上为与东城区接壤的街道),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驻区部队已办理完随军手续的家属可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九)报考社区党组织和商务楼宇工作站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 1.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总成绩排序对报考者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各街道办事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安排拟聘人选进行体检。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二)公示 2018年5月下旬在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kaoshi.dfhdhr.com )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张贴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岗位,并与受聘者签订服务协议。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4038151 监督电话:64031118-8748 技术支持电话:152107652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东城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东城区民政局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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