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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消防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政府同意,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区杏林消防中队厨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集美区杏林消防中队厨师 2.招聘人数:厨师1名、厨工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均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能烹饪普通的菜肴,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内; 2.学历不限; 3.有责任心,自觉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相关待遇 1.工资参照《厦门市消防支队集美大队杏林中队厨师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消防厨师的标准,实行级别工资与定期增资相结合,厨师工资待遇4000~5000元/月,帮厨工资待遇2500~3000元/月,详情面议; 2.试用期厨师工资待遇3000~4000元/月,帮厨工资待遇2000~2500元/月,详情面议; 3.主要工作煮一日三餐,早餐会做面点优先; 4.试用期过后如符合要求便签订合同; 5.中队包吃不包住,每月休假4天; 6.集美杏林本地人员优先。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5号,消防中队值班室)。 2.需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联系人:苏东立(电话:1300398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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