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从事招商选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事业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宁波市常住户口(或在市六区范围内有稳定住所),35周岁(1982年12月29日出生以后)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7月以前毕业,专业不限;
 4、有招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970995517@qq.com。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指标的3倍,酌情核减或取消。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6倍,全体报名人员同时参加笔试与面试。报名人数高于招聘指标6倍,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境外学历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应聘者需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与报名表信息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联系电话:55889419,55889426(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人:周老师,高老师。
 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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