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宁波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指标 招聘单位为本区11家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紧缺岗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2018年紧缺岗位招聘表》。生源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18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专业宁波生源毕业生; 3、具有相应执业或者从业资格的社会人员。 (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其中临床医学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考生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份报考的,必须提供招聘条件所需学历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要求浙江省生源(其中报考招聘岗位表中序号为3、4岗位的生源不限),历届毕业生要求浙江省户籍(其中报考招聘岗位表中序号为14岗位的户籍不限);对报考招聘岗位表中序号为7、11、13、17、18、19、20岗位的,其生源、户籍均不限。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以综合考核为主。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而空缺的指标不再递补。 (七)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区卫计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北仑之窗”门户网站站群导航中“区卫计局”站点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在正式报到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拟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正式录用后,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按区卫计局有关规定终止聘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卫计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监督。联系电话:0574-86783667,86783666(区卫计局),监督电话:0574-86780592(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2056(区卫计局综合科)。 招聘工作公告公示查阅方式:北仑之窗—— 站群导航——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人才招聘 网址:www.bl.gov.cn/doc/bmjd/wjj/rczp/index.shtml 七、本招聘公告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北仑区人力社保局 北仑区卫计局 2018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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