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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3年以上驾龄。 3、居住地为平阳县鳌江镇。 4、复员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检察院(7楼715) 报名电话:56567975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单寸照片一张。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驾驶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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