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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塘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院机关业务团队审判辅助人员3名,技术室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招聘为审判辅助人员的,应当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以及速录技能,学历要求为大中专文科类专业(法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4、招聘为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的,要求为男性,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网络相关专业知识,要求大中专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到4月9日止。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平塘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名联系人:陈正柳18008542879 四、薪酬待遇 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决定继续聘用的,将签订用人劳动合同,第一年工资为2800元/月(含所需缴纳保险),工作满一年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视其工作表现按照《平塘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工资标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证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报告(县人民医院)、尿检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到平塘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基本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进行基本技能测试,测试范围为电脑速录、计算机信息应用技术。 3、确定聘用 经过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由法院党组审定招聘人员名单。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塘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平塘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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