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蒙自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2018年招聘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蒙自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加大土地矿产资源巡查力度,有力打击未批先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拟面向社会招聘国土执法监察协管员10名,有效补充执法监察力量,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国土执法监察协管员10名,主要从事辖区内国土资源日常巡查;对辖区突发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进行制止、查处、依法强制拆除或协助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并做好信息反馈和案件报结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作风民主,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热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格健壮,能吃苦耐劳,能完成经常外出执勤的任务; 5.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6.招聘对象全部为退伍军人,中国共产党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安部门有不良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信息发布、公开报名、面试(不进行笔试)、体检考察、体能测试、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云南蒙自人才网(www.ynmzrc.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5月1日(每天早上8:30—11:30,下午2:00—5:30,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鸿金0873—3733193,手机:13408913025。 2.报名地点:蒙自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天马路23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到蒙自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天马路23号)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近期5分数码免冠照一张及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待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由蒙自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 五、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期待遇: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2700元/月,其中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执法津贴2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三)聘用及解聘管理: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由蒙自市国土资源局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自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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