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8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 |
| 内容 | 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申请事项 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报考普洱市属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按管理权限到普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填写申请表格,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各县(区)于2018年5月4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