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新桥镇宁丰路10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8079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新桥镇纪委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882062。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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