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3月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办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原属综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6.曾报考综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职位,本人放弃录用不满一年的;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号楼1302室。 网络报名方式:请发送电子版资格初审材料到电子邮箱:liujingbo@dpxq.gov.cn。 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12日。 报名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28333616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及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计划生育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入职时提供。 (二)招聘形式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统一进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用人模式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安排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从事窗口工作。体检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3月29日。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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